續保條款及細則

This disclaimer has been translated into Chinese. If there is any inconsistency or ambiguity between the English version and the Chinese version, the English version shall prevail.

Extended Warranty Terms & Conditionsopen_in_new Opens in a new window


開利(香港)有限公司(「開利」)提供予客戶之冷氣機保養及維修服務(「有關服務」),均受下列條款及細則所約束:

  1. 在適用法律所容許的最大程度内,儘管與本條款及細則或其他任何條款不符,任何情況下,開利之總責任(包括但不限於合約責任和侵權責任等)將不超出客戶就有關服務所支付之總金額的。 在任何情況下,無論有關損失是否可預見並無論是基於合約(包括保養)、侵權(包括主動、被動或法律認定的疏忽責任)、嚴格法律或其他法律責任,開利不對任何間接、連帶、附帶、特別、懲罰性或相應而生的損害,或其他損失(包括但不限於收入損失、預期節餘損失、利潤損失、產品召回、生意或生意聲譽損失)負責。
  2. 除非另有約定,開利僅在正常工作時間提供有關服務(即星期一至星期六, 09:00 - 17:30,不包括公眾假期)。
  3. 在任何時候,客戶需提供安全之工作環境予開利技術人員。除非及直至客戶可提供安全之工作環境,否則開利有權不為客戶提供有關服務。
  4. 下列附加條款及細則適用於保養計劃下提供的有關服務:
    1. (1)   客戶支付的保養計劃費用不包括以下事項:
      1. 使用化學藥水清洗機件;
      2. 使用氣體通去水喉;
      3. 清洗隔塵網;
      4. 電力安裝;
      5. 搭棚工程;
      6. 更換或維修組件(包括但不限於機殼、底座及散熱片);
      7. 室内裝修/粉飾裝修;
      8. 已停產之零件;
      9. 運費(如需回廠維修);
      10. 於保養計劃生效前已存在,並曾由開利檢查及報價的缺陷。
    2. 為免生疑問,如需更換零件/組件,開利將另外收取該零件/組件的費用。
    3. (2)   在任何情況下,所有已繳付之保養計劃費用不設退款。
    4. (3)   保養計劃有效期内,如機件曾經由非開利技術人員疏忽或不當地維修、清潔或改動,則保養計劃視作無效,而開利無需作任何退款。
  5. 如有關服務需在離島或禁區提供,開利將另收交通附加費。
  6. 開利有權收回已更換的舊/損壞零件作研究及開發用途。
  7. 開利對因火災、洪水、罷工、勞工爭議、政府規例、天災、恐怖主義行爲、暴動、戰爭(無論是否宣戰)、運輸過程中的延誤或其他窒礙、疾病、疫情、供應商延誤及/或任何其他超出開利合理控制的不可抗力事件導致的任何損失或延遲不承擔責任。
  8. 除非獲得開利書面同意,否則客戶不得將本條款及細則下的權利或責任轉讓或轉移。
  9. 除非另有書面協定,否則任何有關本條款及細則的更改均不具約束力。
  10. 如有爭議,開利保留最終決定權。
  11. 本條款及細則受香港法律管轄並據此解釋。

此條款及細則為英文版本譯本,如中、英文兩個版本有任何抵觸或不相符之處,應以英文版本爲準。